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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器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电动扳手外观专利无效

时间: 2024-01-09 06:44:16 |   作者: 取暖器

  近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署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署理宁波羿诚东西有限公司的专利无效宣告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 560146 号无效检查决议,宣告宁波市天铭东西有限公司具有的第8.0号“电动扳手(IW11)”外观专利权悉数无效。

  电动扳手、电钻、电动螺丝刀实质上归于同种类型的产品,该类产品的钻头部分具有独立的视觉效果,且一般归于此类产品的可拆卸部位,同一产品可配合一系列钻头用于不同的作业场合,扭力环部分相同具有独立视觉效果,且可视作业场合不同而省掉或用不同系列扭力环进行代替。

  依据一般花了钱的人此类产品的常识性了解,将依据 2 所示电动螺丝刀的衔接部(即钻头部分)组合到依据 1 的电动扳手上替换依据 1 中的衔接部(钻头部分)和扭力环部分归于有着十分显着组合启示的状况。

  涉案专利与现有规划组合后所得规划的全体形状和各部分的份额根本相同,衔接部、电机部、手柄部和底座的详细形状和各部分份额根本相同,已给一般顾客留下了附近的全体视觉形象,在二者形状十分挨近的前提下,二者部分区域颜色深浅所形成的图画差异缺乏以对全体视觉效果发生显着影响,其他详细形状差异归于一般顾客不容易关注到的部分纤细差异。涉案专利与现有规划的组合比较不具有显着差异。